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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县城标准

2013.03.03

四川省卫生县城标准

   (2006年6月28日)川爱卫发[2006]5号文发布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认真实施《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城乡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明显。
   2、爱卫会组织健全,政府主要领导任县爱卫会主任并亲自抓落实;各委员部门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协同配合有力,实现齐抓共管。
   3、县爱卫会办公室具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能够承担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共同履行社会卫生的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配备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5、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坚持在重大节假日、“爱国卫生月”开展卫生突击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6、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措施得力,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成效显著。创卫工作向乡镇、农村辐射,促进全面发展。县城所在镇辖村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50%。
   7、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对公共卫生的投诉,群众对城镇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1、有县健康教育所或专业科室,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工作有规划、计划、总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建立至少3个健康教育示范社区。
   2、城镇中、小学校教学班全部规范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75、健康行为形成率≥70%。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3、医院门诊部、住院病区设有多个健康教育专栏并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卫生防
病保健知识宣传,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0%。
   4、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和人群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0%。
   5、职工单位、社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65%,行为形成率≥60%。
   6、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定期刊播卫生防病保健知识,
并对创卫活动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
   7、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和主要街道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法规、规章、规定,中、小学校、医院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城区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和制度;编制有并实施经上一级政府批准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县城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硬化、平整,排水通畅,无污水横溢,无暴露垃圾;河道等水体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主要街道建筑物整洁,人行道规范化铺装;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车辆定点、整齐停放;无残垣断壁、乱搭乱建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区亮化、美化,路灯完好率≥95%。
   3、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保洁良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密闭收集运输,清运率100%;积极推行垃圾袋装收集。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95%,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
理率≥80%。
    6、城区生活垃圾站(点)、果皮箱、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公厕全部为水冲式,专人管理,卫生良好,无积粪、尿碱、基本无臭、无蝇蛆,粪便不满溢。
   7、农副产品市场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环境清洁,有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公厕、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给排水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有关法规,“三防”设施完善;销售活禽的区域集中,远离食品摊点,无污水横溢,环境清洁。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禽上市。
   8、建筑工地管理基本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封闭作业,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运输无遗洒、滴漏;待建工地管理规范,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9、城区主要街道有行道树,街头有适量的绿化美化景点,城区及城周绿化工作有规划,实施有成效。绿化管理工作落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绿地率≥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
   四、 环境保护
   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或TSP)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
   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5、近两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6、制定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近期规划。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经营单位卫生设施齐备,环境整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持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窗口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
   3、小美容美发室、小旅馆、小歌舞厅、小浴室、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旅馆应设有专用消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人每周一换,客房公共用具标记清楚,一客一消毒;理发美容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工具、毛巾等用后及时消毒;影剧院、歌舞厅通风良好;公共浴室及游泳场所有禁止皮肤病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志,池水及卫生设施符合标准要求。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应设有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六、食品卫生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
   2、有食品卫生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制定了食品污染和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食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各环节监督机构分工明确,监测制度健全,工作规范;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有实施方案,有总结,取得成效;无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3、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生产企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食品及原料记录,生产经营设备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持有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 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识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设施齐备,环境整洁。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全,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
   5、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自身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布局合理;食品保藏、餐具容器存放、加工工具保洁等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冷荤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工作人员加工食品前先洗手、消毒,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6、城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信誉度评级率≥40%;学校食堂信誉度评级率≥80%。对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督、指导服务工作落实。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资料齐全。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控制医院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健全,措施落实;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门诊及住院传染病病人登记齐全;医院应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腹泻门诊设置符合要求。
   3、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的管理与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5、预防接种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0%。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0%。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有偿献血。
   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无因医院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事故。
   八、病媒生物防制
   1、病媒生物防制经费有保证。县城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群众广泛参与。
   2、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病媒生物专业防制部门及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和防制技术指导工作,监测经费落实,方法规范,数据可靠。
   3、在“四害”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4、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5、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
有效控制,灭鼠、灭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九、社区、单位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社区、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 积极组织居民、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坚持定期检查评比制度。
   2、室内外卫生良好,楼道整洁,窗明几净;会议室内有禁烟标志,有公用茶具消毒设施;环境绿化美化,道路平坦,排水通畅;环卫设施基本齐备,垃圾站(点)密闭,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违章搭建、乱堆乱放、敞养畜禽现象。
   3、单位职工食堂、社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管理规范,符合卫生要求,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发挥其作用。
   5、城乡结合部卫生良好,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
水和暴露垃圾,无乱搭建、乱堆放、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现象。有公厕、密闭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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